万科可能面临8760万元处罚

时间:2008年07月31日 09:24:50 中财网
  违反南京物价局"一房一价"限价令
  近日,南京地产界传出消息,国内地产龙头老大万科集团位于南京河西的大型楼盘"光明城市"三期,因违反南京市物价局"一房一价"的限价令,将遭处罚。有人估计,万科可能面临8760万元退房款的处罚。昨日,南京市物价局向晨报记者回应:万科"光明城市"三期确系违反政府指导价规定,处罚决定已经作出。
  有消息称,万科集团董事长王石已亲临南京斡旋"光明城市"楼盘涉嫌价格违规一事。昨日,万科总部媒体联系人则向记者表示,全国各区域的营销都由各区域万科分公司处理,南京的这件事将由南京分公司解决,总部并没有特别动作。
  "楼王"没来得及出售
  2003年8月,国内地产龙头企业万科在南京以4.5亿元的价格拿下近200亩的河西"光明城市"地块,楼面价2200元/平方米。到去年4月,万科开始销售"光明城市"三期(即最后一期)的8栋物业,当时的8楼住宅最高销售价格蹿至万元以上。而除此8栋以外的最后两栋待售住宅楼,位置绝好,前景看佳,业内人士以"楼王"相称。但所谓的两栋"楼王"却迟迟没有开盘。
  2007年5月,南京市物价局出台"一房一价"政策。根据规定,经价格主管部门核价已开始销售但尚未销售完毕的项目,其项目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核定基准价规定的浮动幅度,并遵循楼层、朝向、环境等差价代数和为零的原则。尚未销售面积部分实行"一房一价"制,最高价格应低于2007年5月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。
  根据这一规定,以南京市物价部门审批,万科"光明城市"三期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7360元,销售价格可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最高上浮5%。因为已经几乎售罄的前8栋物业均价高达8450元/平方米,若继续按照物价局指导价定价,最后两栋"楼王"价格须低至3900元/平方米左右。而万科若以前8栋均价出售,"光明城市"将超出物价局限定楼盘销售总价约8760万元,因此,房款总价的超出部分须向广大业主退赔。
  遭遇处罚源起客户投诉
  昨天傍晚,南京市物价局一负责人向晨报记者透露:近日,南京市万科"光明城市"三期已购房部分客户,向南京市物价局举报南京万科置业有限公司不按政府核价销售。经查,南京万科置业有限公司现已销售的"光明城市"三期部分住宅价格,超过了核定基准价规定的浮动幅度,违反了政府指导价的规定;且该公司提出的新增建设成本依据不足,市物价局将按照价格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  昨天傍晚7点,南京城暴雨如注,透过位于河西黄山路的"光明城市"三期的楼盘大门,大门内往来人员近乎绝迹,门岗保安谢绝记者拍照。(邵健斌 徐运)
  .新.闻.晨.报.刊
各版头条